首页 走进信和 新闻资讯 星级酒店装饰 办公写字楼装修 商业空间装修 信和建设 联系我们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新家具出问题 建材商成被告
  2016/10/8  浏览 1337 次

花费数十万元购买家具,交货后却发现有质量问题,找专业机构鉴定后才知这些家具不是红木的,在与卖家协商无果后,家住厦门岛内的蔡先生将卖家告上法庭。日前,法院一审判处建材商支付蔡先生114万元赔偿金。建材商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买家54万元家具开裂一查竟不是红木的

20131020日,蔡先生向某建材商购买墙板、衣柜、鞋柜等家具,双方签订了一份销售单,载明这套家具的材质为“缅甸红树(原木)”,总造价为54万元。随后,蔡先生向建材商支付了40万元,可是,建材商并未按约定于2013年底交货,而是直到2014年底才交货。交货后,蔡先生发现墙板脱漆开裂,衣柜变形干裂,严重影响使用,为此他要求卖家解决家具的质量问题,却毫无进展,于是拒绝支付剩余的10多万元。

后来,蔡先生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研究所对这套家具所用的木材材质进行了鉴定,才知道这套家具并非卖家所称的“缅甸红树”,而是荷木。

   卖家红木得卖几百万元根据常理他应知道建材商则认为,交付的家具与双方约定的材质相符,自己并不存在欺诈行为。木材标明为“缅甸红树”,是因该木材来源于缅甸,剥开树皮后内部木材呈红色,该名称是缅甸当地和供应商对所有具备上述特征原木的俗称和统称。而且,卖给蔡先生的就是供应商命名的“缅甸红树”这一统称名称下的荷木原木,价格也是荷木原木价格。因为价格昂贵,一般红木家具仅限于沙发、茶几、床,顶多是房门,而蔡先生定制了全套家具,从常理推断,他也应该知道自己买的家具并不是红木的,倘若都是红木,那得好几百万元,而不是54万元。

法院卖家行为构成欺诈应赔偿114万元在销售这套家具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呢?这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思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缅甸红树”并非这套家具所涉木材的真实名称,而且该名称的使用也不属大众均可认知的范围,仅凭这一名称,蔡先生无法正确认知其所购家具的具体材质;而且,根据国家标准,红木是紫檀木、花梨木、乌木等八类木材的统称,具有一定专业性,并非普通生活常识,因此销售单中虽未约定系红木,但所使用的“缅甸红树(原木)”这一表述极易引人误解,且各类红木的价格相差甚大,所适用的装修风格也并不固定,因此建材商以家具价格及家装风格抗辩,并不充分。

法院认定,建材商在销售过程中并未向蔡先生提供有关这套家具的真实信息,而且存在以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蔡先生,已构成欺诈,建材商应按货款38万元的3倍进行赔偿。日前,法院一审判处建材商支付蔡先生114万元赔偿金。而蔡先生要求家具店返还已付的38万元货款,属买卖合同纠纷,应另行处理。目前,建材商已提起上诉。

 SCXHJS

    上一条   下一条  
[返回]
 
版权所有:四川信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支持:中国联盟网  蜀ICP备09003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