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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费用超支不能没谱 别过工程合同报价的8%
  2016/6/25  浏览 1132 次

实际装修费用远远超过装饰公司的合同报价,这是不少有过装修经历的市民曾遭遇过的问题。近日,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陈先生针对这方面的投诉。

近日陈先生投诉称,年后他拿到两套安置房,某装饰公司主动与他联系,说正好公司有优惠活动,两套房一起签合同,第二套房可享受八折优惠。陈先生没有过多考虑,就交了每套房5000元,共1万元的押金。由于资金所限,陈先生提出先装一套房,第二套房过段时间再装,于是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

谁知第一套房装修结束之后,陈先生发现,最终总费用超过了预计的5万元,达到6万两千元。陈先生要求解除第二套房屋的装修合同,并提出将第二套房屋的5000元押金转作第一套房屋的装修金使用。装饰公司拒绝并且表示,第二套房屋已经制作了设计图,设计费加上现场测量等人工费,需要扣除2000元。最终经过协调,装修公司同意仅扣600元画图设计费和测量费,将余下的4400元第二套房屋的押金转作第一套房屋的装修费使用。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装修前一定要认真考察装饰公司的资质,对于装饰公司轻易许诺的优惠一定要了解清楚注意事项,切勿被优惠活动所忽悠。至于增项《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规定,家居装饰服务实际施工的费用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超过的部分由企业承担,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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